共青团黔南州委
黔南州少工委
黔南青联发(
2008)
05号
关于组织开展好“六·一”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团委、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全面展现我州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的精神风貌,充分营造节日气氛,让广大少年儿童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六·一”国际儿童节,共青团黔南州委、黔南州少工委决定在“六·一”期间开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祖国发展我成长
绿色黔南我热爱
二、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系列庆祝活动,使全州广大少年儿童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愉悦身心、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对构建和谐黔南的感知和认识,充分展示我州少年儿童的良好精神风貌,营造全州少年儿童共度“六·一”的良好节日氛围,进一步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活动内容
(一)抓住契机,积极营造氛围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的健康成长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事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代建设全局的一件大事。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各团县(市)委要结合纪念改革开放
30周年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板报、宣传栏等有效载体,使主题活动与宣传教育相融合,相互促进,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主题,深化系列活动
1
、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慰问活动。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好改善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对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孤儿、贫困家庭儿童、单亲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等,是儿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社会大家庭的关爱,让全社会共同关注他们,各团县(市)委、少工委,
“
六·一
”
期间,要组织开展
“
关爱留守儿童
”
的慰问活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要深化帮扶活动,使他们度过一个愉快节日,快乐健康成长。
2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六·一”期间,要积极组织少年儿童参观深河桥抗日文化园、邓恩铭故居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激发他们的爱国之情,要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等特色体验活动,弘扬优良传统,培育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促进德育、美育、智育全面发展。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认识和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和传统,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热爱党、热爱祖国的理想信念。
3
、开展“心连心、手拉手”献爱心活动。
5月
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受灾严重,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惨重。各团县(市)委、少工委要积极倡议广大少年儿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号召少年儿童捐献自己的零花钱、压岁钱,向灾区群众伸出援助之手,奉献自己的一片爱心,用实际行动向灾区群众尽上绵薄之力,帮助灾区群众战胜灾害、重建家园。
4
、开展“我为奥运添光彩”活动。为迎接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奥运火炬在我省的传递,各团县(市)委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广大少年儿童深入街道、社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我为奥运添光彩”为民助民活动,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城市
擦亮名片,迎接奥运会的召开。
5
、配合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开展好春苗网知识竞赛活动。
四、工作要求
1
、各团县(市)委、少工委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各团县(市)委、少工委要充分利用好本地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精心组织好各项活动,力求把活动开展得富有本地特色和时代特点,开展好符合少年儿童身心特点的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少年儿童充分展示自我才能。
3
、各团县(市)委、少工委要加大对庆“六
·
一”活动的宣传力度,注意总结经验,发现典型。请于
6月
3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州少工委办公室。
共青团黔南州委
黔南州少工委
2008
年
5月
13日
主题词:
“
六一”
国际儿童节
通知
共青团黔南州委办公室
2008
年5
月13
日
共印
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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