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黔南州委
黔南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黔
南
州
少
工
委
黔南青联发〔
2008〕
0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团委、关工委、少工委,州直机关团工委,州属各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下发《关于开展“手拉手”一起走,关爱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活动》和州政府夏庆丰常务副州长关于“关注留守儿童不仅可以稳定我州外出务工农民,而且是构建和谐黔南的重要内容”的批示精神,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留守儿童,使此项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团州委、州关工委、州少工委研究,决定进一步深入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监护和资助体系,整合社会资源,拓宽社会援助渠道,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二、工作安排
(一)加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基础工作
1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摸底、核实工作。各地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摸底工作,核查本县(市)、各乡(镇)留守儿童数量、比例、构成、特点以及所存在的问题等,明确其分布情况及家长务工去向,建立相应的“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
2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研究工作。各地各大中专院校要根据团省委每年关于组织开展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安排,利用暑假期间,组织和动员大中专学生广泛开展“三下乡”活动,鼓励参加“三下乡”活动的学生积极关注留守儿童,选定调研题目,深入开展关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查研究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论文等。
3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流动档案。各地要以学校为基础,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流动档案。按团州委的统一要求,记录留守儿童的成长、流动情况,家庭情况,父母务工情况,在学校、家庭中的心理、活动、劳动和学习等情况。
4
、加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的宣传。各地在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的同时,要调动各方面资源,树立典型、广泛宣传,让更多的人、更多的单位共同参与,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农村留守儿童。
5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信息、资料、图片等的整理工作,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
(二)加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队伍建设
1
、建立一支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希望教师”志愿服务队伍,到留守儿童集中地,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辅导、教育教学等志愿服务工作。
2
、建立一支“知心哥哥、姐姐”队伍。利用节假日时间,组织做留守儿童的“知心哥哥”、“知心姐姐”的志愿者,以电话、网络、信件、面对面聊天等形式,进行心与心的交流。
3
、建立一支“手拉手”队伍。全州各中小学要广泛开展与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活动,其主要形式如下:
(
1)学生与学生之间“手拉手”。各级团委、少先队组织要广泛组织队员,让城市孩子与农村留守儿童互结对子,通过互赠文具及学习用品、写信、打电话、网络聊天、寄贺卡、走访等形式,让他们成为好朋友、好伙伴,同在一片蓝天下,手拉手共同成长。
(
2)学校与学校之间“手拉手”。各级团委、少先队组织要牵线搭桥,切实做好城市学校与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地学校的“手拉手”工作。城区学校要从资金、教育资源、师资等方面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学校,广泛开展送课下乡、定期走访、校与校之间的学生联谊活动等。
(三)加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阵地建设
1
、规范农村留守儿童阵地。各地要在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地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等统一命名的阵地,并让阵地发挥好作用,经常性地为农村留守儿童服务。
2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活动阵地的有形化工作。此项工作主要包括:有关农村留守儿童的体育活动室、图书室,积极利用相关资源与力量,建设好这些阵地。
3
、整合社会资源,开辟更多的农村留守儿童活动阵地。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协调革命纪念地、公园、游乐场等单位,整合资源,合理利用,让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在这些阵地中广泛开展各种活动,使其成为农村留守儿童的稳定校外活动阵地。
(四)广泛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
1、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积极开展与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留守儿童假日小队”、“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夏令营”等活动,将农村留守儿童组织起来,寓教于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2、各地志愿者中心要广泛发动青年志愿者,开展好争当“知心哥哥、知心姐姐”活动,通过一帮一,一对一等形式,切实地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3、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跨县(市)、跨乡(镇)互动活动,各地要积极促进劳务输出、输入地的沟通与合作,通过两地互动,开展两地之间共建“手拉手”、夏令营、工作交流、见面会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1
、各级团组织要提高对“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整合资源,强势推进,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全年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2
、各级少工委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要认真履行职责,利用自身工作特点,主动为相关部门工作出谋划策,提供支持和帮助,充分发挥“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主渠道作用。
3
、要充分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联系协调,拓展工作思路,延伸工作手臂,切实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
4
、各地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农村留守儿童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水平。
共青团黔南州委员会
黔南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黔南州少工委
2008
年
4月
5日
主题词: 关爱
留守儿童
通知
共印
4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