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黔南州委学习调研制度
为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特制定如下规定:
1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外派学习和个人自学方式进行,以个人自学为主。
2
、集中学习时间为每星期一上午。
3
、集中学习由主要领导或受妥托的副书记或相关人员主持。
4
、学习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团组织的相关文件、会议及领导讲话精神,学习团的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经济、管理等知识和先进典型经验。
5
、学习形式采取边学习、边讨论的形式进行。
6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及团组织的安排,有计划地安排人员参加各种学习教育培训活动。
7
、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类正规的学历教育培训,学习经费按相关规定办理。
8
、干部职工学习,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调研情况作工作考核、评优的内容之一。
9
、工作人员须加强学习调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观察事物、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除办公室人员外,其他部(室)工作人员每年深入基层开展学习、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
6次以上。每人每年须完成
2篇以上有一定质量的学习(调研)文章,
10
、鼓励撰写学习心得,发表共青团工作学习、调查文章。暑名在《黔南日报》、《黔南信息》、《黔南政务信息》、《黔南组织工作》发表团工作信息,每条奖励
30元,在年度工作考核中,每条加
0.3分。在以上刊物发表团工作文章,每篇奖励
50元,在年度工作考核时,每篇加
0.5分;署名在《贵州日报》、《当代贵州》、《贵州共青团》发表团工作信息,每条奖励
45元,在年度考核每篇
0.5分。署名在以上刊物发表团工作文章,每篇奖励
50元,在年度考核时,每篇加
0.8分;署名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共青团》发表团工作信息,每条奖励
60元,在年度考核时,每条加
0.8分。署名在以上刊物发表团工作文章,每篇奖励
80元,在年度考核时,每篇加
1分。以上奖励凭刊物样本情况兑现奖励,年终考核核对落实加分。团宣传工作的专职人员,在落实加分时,按以上加分标准减半加分。以上规定的州、省、国家刊物外发表信息、文章的,不奖励、不加分。信息指的是
500字以下,文章指的是
500字以上。
11
、集中学习,执行签到制,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以旷工论处。无故不参加学习的,在年终考核时,每次扣
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