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青通字
〔
2009
〕
38
号
关于切实做好涉及青少年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和介入化解社会矛盾网络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团委、州直机关团工委、州属单位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非正常上访预警信息报送和介入化解网络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特别是做好青少年工作,积极参与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全州共青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构建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和介入化解社会矛盾网络
1
、成立领导小组。全州各级团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和介入化解社会矛盾网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级团组织负责人担任,作为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专人为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整个信息工作的正常开展。
2
、充分发挥青年网络评论员的作用。全州各级团组织要迅速组建青年网络评论员队伍,要借助团的网站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对在网上出现的错误信息和言论,要及时组织青年网络评论员以发贴、跟贴、转贴和撰写评论员文章等多种形式,旗帜鲜明的开展针锋相对的斗争,为引导网上舆论导向作出积极努力。
二、进一步明确涉及青少年重要事项报告内容
凡本地、本单位、本区域内正在发生的各种涉及青少年正面、负面的事项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都属于必须上报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
:1、重大政策调整、重大人事变动及青少年的反映;
2、组织举办的重大会议、活动及青少年的反映;
3、各类紧急和突发事项,各类灾难和自然灾害;
4、各种政治事端,各类集会、示威、上访、游行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和行为,以及其它不稳定因素;
5、国际国内政治事项在群众特别是在青少年群体中引起的反应;
6、发生青少年非正常伤亡事故及群殴等情况;
7、各级共青团组织须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和介入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职责
各级团委工作职责
1
、建立本单位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和介入化解社会矛盾网络,落实好基层一线单位重大事件信息信息员,明确搜集报送信息职责,并在矛盾纠纷突出、有非正常上访隐患的地方设特别信息员,随时了解和掌握事态变化;落实本单位接收、处理信息责任人和工作职责。
2
、除落实好本单位信息接收(处理)责任人(含信息接收和处理),做好日常接收(并处理)基层信息员报送的信息外,每月一次督查基层单位重大事件信息员工作情况,并随时主动了解掌握所辖范围的非正常上访隐患。
3
、收到基层重大事件信息后,及时研判,尽快提出并实施化解办法及措施。
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员工作职责
负责随时搜集了解和报送本地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信息。
四、涉及青少年重要事项报告的时限要求
凡发生
涉及青少年
紧急突发性事件,各级团组织在迅速了解基本情况,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上报事件的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发生区域或地点,涉及人员目前状态和紧急程度,有关职能部门的应急方案和应急措施,赶赴现场组织处置紧急事件的领导和部门以及报告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
2个小时,特别重大事件
1个小时内须上报,不得以种种理由压制、延误信息报送。并及时续报事项涉及主要人物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简历)和事项原因经过、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善后处理的情况。
五、重大事件信息接收及介入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程序
全州各级团组织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的工作责任,落实及时接收重大事件信息和提前介入社会矛盾办法。
1
、做好接收信息工作。对信息员报送的重大事件信息,务必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
2
、及时处置。承办人在收到信息后,要立即报送本单位分管责任人,与分管责任人一道研判提出介入化解办法,并迅速开展介入化解工作。同时,视事态发展适时向团州委报送情况。
3
、追踪续报和反馈。承办单位承办人在及时处置重大事件信息后,对开展的化解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小时一追踪,并及时上报团州委;接到领导指示、批示后,迅速落实,并及时上报落实情况。
联 系 人:黎文珍
杨闳鹭
联系电话:
8223224、
15121399362(
24小时)
传
真:
8244220
电子邮箱:
qiannangqt@sina.com
共青团黔南州委
2009
年
8月
27日
主题词:共青团
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和介入化解
通知
共青团黔南州委办公室印
2009年
8月
27日
共印
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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