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州先进团组织、优秀
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各县(市)团委、州直机关团工委、州属团委:
为进一步促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激励广大团员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为建设和谐黔南、促进黔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团州委决定在今年上半年表彰一批全州先进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条件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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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全州优秀共青团员”人选的申报条件是: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以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与团的各项活动;
5.曾荣获县级团委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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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全州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的申报条件是: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勤奋,作风扎实,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
4.坚决执行团的上级机关所做指示和决议,积极参加团的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
5.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成绩显著,且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两年;
6.曾荣获县级团委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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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全州先进团组织”的申报条件是:认真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在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开拓性;积极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团的组织建设工作抓得好,班子健全有力,团结协作,能带领团员青年投身富民兴州的伟大实践;积极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利益,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各项工作、学习制度健全,开展活动内容丰富,团员管理和教育措施得力,团员发展和“推优”工作开展好,能按时足额上缴团费。
二、申报名额、办法及工作要求
1
、全州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名额分配表附后(见附件
1)。
2
、各有关团委在推报工作中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并适当考虑“两新”组织、社区等基层团组织。
3
、各有关团委推报单位、人选须填写《推荐表》,撰写不超过
1000字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核实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获奖证明复印件。
4
、各有关团委请于
4月
20日前将推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表与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团州委邮箱(
qiannangqt@sina.com
),并将纸质申报表、申报材料和获奖证明复印件寄至团州委组织部。
附:
1、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2
、全州先进团组织表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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