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黔南州春晖家园计划项目试点县名单
都匀市
福泉市
龙里县
独山县
平塘县
附件
2:
“春晖家园计划”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的方式和
“五位一体”联动公益模式
“春晖家园计划”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的方式和“五位一体”联动公益模式,是共青团贵州省委为了系统推进春晖行动工作,探索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利用效率的一种创新模式,是共青团组织以社会化动员方式广泛调动民间资源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有益尝试。
“春晖家园计划”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的方式指的是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以春晖使者为主体,以春晖行动“饮水思源、反哺故土、回报社会”为理念,由春晖使者动员身边的乡友和爱心人士参与春晖行动,为”春晖家园计划”项目作出人力、物力和舆论宣传方面的支持,以形成广泛的连动效应,在更大范围内唤起社会各界人士对新农村建设和“三农问题”的关注,并为之付诸行动。
“五位一体”联动是指: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发起者)、春晖使者(执行者)、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者)、当地党政相关部门(组织者)、农民群众(受益者)。其中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既是”春晖家园计划”的发起者,也是“春晖家园计划”项目的初次出资者,负责整个计划的策划和实施;春晖使者既是“春晖家园计划”项目的执行者,也是项目的第二出资人,负责项目的考察、论证、资金的筹集、项目的具体实施,;社会各界人士受春晖行动理念和春晖使者感召,紧紧团结在春晖使者周围,既是“春晖家园计划”项目的参与者,也是春晖使者的支持者和第三出资人;当地党政相关部门既是“春晖家园计划”项目实施地的组织管理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是项目的第四出资人;受益对象是“春晖家园计划”项目实施地的农民群众,也是项目的具体实施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出点资金,是项目的最后一个出资人。
“春晖家园计划”就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春晖行动,整合城市资源,共同关注和帮助解决“三农”问题。
附件
3:
“春晖家园计划”春晖使者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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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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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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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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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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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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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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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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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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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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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帮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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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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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实施项目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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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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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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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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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家园计划”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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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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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使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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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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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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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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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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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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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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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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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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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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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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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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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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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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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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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
州地
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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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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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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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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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春晖家园计划项目建议书拟写框架
第一部分: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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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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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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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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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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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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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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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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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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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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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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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
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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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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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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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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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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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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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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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项目资料
一、项目概况
(重点说明项目概况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内容和原则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结论)
二、项目实施理由与背景分析
(项目地的基本情况,项目的意义及必要性、背景分析)
三、项目目标内容
(围绕
“项目选择必须围绕六个方面:”
来拟定项目,对项目选择要符合五点要求)
四、项目活动时间表
(以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
五、项目初步预算
(预算价格以实施的方式来确定,群众自筹和投工投劳折价部分要一并进入总概算)
六、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主要是该项目资金的来源及组成情况)
七、项目管理措施
(
1、组织管理机构,春晖行动理事会及组成人员和职责;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管理措施;
4、建成后的管护措施。)
八、项目监督评估
九、其它相关信息
第三部份
:
项目评审
一、分析和评价
二、当地推荐意见
三、实施项目的承诺
附件
6:
春晖家园计划项目推广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
春晖使者
项目名称
:
为达到以春晖行动文化理念感召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采取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的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以建设美好家园的具体项目激励在外游子改变家乡发展面貌,动员更多社会人士参与春晖行动,最终达到以实施“春晖家园计划”项目整合社会资源参与我省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的目的。现甲乙双方按平等、自愿、公益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协议主体
(一)甲方是
,负责辖区内“春晖家园计划”项目的指导;
(二)乙方是由甲方经过筛选后确定的并有能力推行“春晖家园计划”的春晖使者。
二、协议项目概况、实施地点、期限和目标
见甲方已经批准的《春晖家园计划项目建议书》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对本协议项目提供
万元人民币资金支持;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项目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甲方有权派出审计人员或项目监管人员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原始凭据、账簿进行审计、监督;
(四)甲方对于乙方上报的用款申请,有权予以审查,并可提出质疑,甲方根据审查结果,决定资金的发放。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有权获得甲方资助的资金用于本协议项目实施;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规定合理使用春晖使者的名义,承诺遵守“春晖家园计划”发展宗旨以及“春晖家园计划”相关文件要求;
(三)乙方在签订协议之后,以一定方式召开“春晖家园计划”项目座谈会,整合社会资源,依法募集本协议项目所需资金,最低不得低于
万元的资金或物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不足。
规模的座谈会募集本协议项目所需的资金,最低不得低于;
(四)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
时间内需提供乙方与项目实施地村民委员会签订的《春晖家园项目实施协议书》及其附件;
(五)乙方应尽职尽责推动本协议项目的充分实施,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得到合理使用;
(六)乙方应在项目实施以后的每
1
个月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一次项目进度报告及财务报告。在本项目完成的
15
日内应向甲方提交总结报告和财务结算报告;
(七)乙方对项目财务管理须真实清楚地记录项目的财务收支状况,所有支出原则上应以正式发票及明细单据为凭。特殊情况下的无票据所列支出需有当事人证明;
(八)项目结束后,资金如有结余,余款须于所有项目活动完结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甲方指定账户。余款用于乙方家乡的其他公益事业,乙方对余款的使用有建议权和知情权;
(九)项目实施若不按照项目预算执行,超出预算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直至项目实施完毕;
(十)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项目进行监督和审计,并协助甲方完成指定媒体对本项目的宣传工作;
(十一)乙方实施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差旅费,以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
(一)若遇任何项目计划以外的问题,或因客观情况影响了项目的实施,乙方须在
10
日内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如需对原项目设计作出重大变更,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改动;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停止拨付资金,并收回已拨付的资金;乙方应承担返还甲方已拨付的资金的义务,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
、乙方提交的报告和提供的资料内容经证实为虚假;
2
、资金的使用不符合本协议所指定的项目;
3
、在甲方指派的财务人员审计时,乙方拒绝或不配合其审计造成无法完成工作;
4
、违背“春晖家园计划”发展宗旨或“春晖家园计划”相关文件精神;
5
、给甲方的工作、名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
、利用春晖使者的名誉进行商业炒作谋取私利的。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均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项目计划书、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春晖家园计划的相关文件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
三
份,双方各持
一
份,送贵州省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
一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7:
“春晖家园计划”项目实施协议书范本
甲方:
春晖使者
乙方
:
村民委员会
项目名称
:
本协议书旨在推动“春晖家园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由甲方通过春晖行动的平台募集资金,用于乙方建设。双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为了有效推行,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承诺。
一、协议主体
(一)甲方是推广“春晖家园计划”的春晖使者;
(二)乙方是合法的村民自治组织。
二、协议项目概况、实施地点、期限和目标
见甲方已获得批准的《春晖家园计划项目建议书》。
三、项目实施期限
(一)项目实施日期: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交正式的项目实施报告,并于
年
月
日前开始实施本项目;
三、甲方权利义务
(一)负责协助和监督本协议项目的实施;
(二)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原始凭据、帐簿进行审查、监督;
(三)对于乙方上报的用款说明,有权予以审查,在审查合格的情况下负责资金到位;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有义务协助乙方共同募集到不足的资金。
四、乙方权利义务
(一)本协议项目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有权获得甲方帮助。
(二)本协议项目的实施若影响到村民单户或个人利益的,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取得该村民同意实施的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有义务在项目实施地召开村、组村民大会,确保本协议所实施的项目是经项目实施地村、组全体村民过三分之二人数表决通过同意实施的项目,并将表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在实施本协议项目的过程中,若涉及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如开山、采石、炸材等)手续,乙方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报批,若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需有该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引发的责任,或是其他纠纷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
(六)乙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购买的材料和需要支出的开支,应向甲方提出书面说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七)乙方应按照项目建议书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项目进度报告及财务报告,乙方于项目完成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财务报告。项目结束后,资金如有结余,余款须于所有项目活动完结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当地春晖行动理事会指定账户;
(八)乙方管理项目财务须真实清楚地反映财务收支状况,所有支出原则上应以正式发票及明细单据为凭,特殊情况下的无票据所列支出需有当事人证明。对项目资金概算、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物资采购情况、结算情况要在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上进行公布和在项目地公共场所进行张榜公布,对每次公示情况要备存文字和图片资料待查。
(九)乙方应组织村民义务投工投劳完成本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涉及专业环节需委托专业公司或个人完成,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实施;
(十)乙方实施本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然环境,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十一)本项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是贵州省春晖行动发展中心的要求需进行招投标手续的,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法律手续方可实施本项目;
(十二)乙方承诺遵守“春晖家园计划”发展宗旨以及“春晖家园计划”相关文件。
(十三)在向甲方提供项目实施用款计划经审查合格后,及时得到项目进度资金;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
(一)若遇任何项目计划以外的问题,或因客观情况影响了项目的实施,乙方须尽快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如需对原项目设计作出重大变更,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改动;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申请停止发放资金,并协助收回已发放的资金;乙方应承担返还甲方已申请发放的资金的义务,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及贵州省春晖行动发展中心造成的损失。
1
、乙方未如期向甲方提交本协议所要求的报告;
2
、乙方提交的报告和提供的资料内容经证实为虚假;
3
、资金的运用不符合本协议所指定的项目;
4
、在甲方指派的财务人员审计时,乙方拒绝或不配合其审计造成无法完成工作;
5
、违反“春晖家园计划”发展宗旨或是“春晖家园计划”相关文件的规定;
6
、给春晖行动公益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
六、其他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若违反本协议之规定,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对项目造成的损失;
(二)若因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相关批准文件,导致本项目不能实施或是违法实施的,乙方除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外,应全额退还项目资金,并赔偿项目损失;
(三)若本项目经检验,质量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乙方应负责返工重做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需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春晖家园计划”相关文件、村民会议的决议、乡政府就本项目的认可函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
五
份,甲乙双方各持
一
份,送团县(市、区、特区)委和团市(州、地)委、贵州省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各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
乙方盖章
:
村委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8:
春晖家园计划项目进度报告
(指引)
截止:
………
一、项目活动进度
1
、已执行的活动
2
、未执行的活动
3
、跟进工作进展
4
、结果
二、项目成效与项目目标实现情况
1
、成效评估;
2
、项目目标实现情况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
、取得的效果
2
、还存在的问题
四、财务管理
1
、资金使用情况
2
、财务管理情况
五、经验总结
六、其它建议
附件
9:
春晖家园计划项目用款申请表
项目名称:
|
收
款
单
位
|
户
名
|
|
|
帐
号
|
|
|
开户银行
|
|
|
投资总额
|
|
资金余额
|
|
|
本次申请
用款金额
|
|
此次拨付
款后余额
|
|
|
项目进度
|
|
|
经费使
用计划
|
|
|
申
请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
审
核
|
春晖行动理事会成员签字:
|
|
批
准
|
当地团组织负责人签字: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