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青通字〔
2009〕
9号
关于认真做好
2009年度全州共青团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县
(市
) 团委、州直机关团工委、州属团委:
按照《团章》规定,共青团员向团组织交纳团费,团组织按照规定逐级向上级缴纳团费,不仅是团员和团组织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且为正常开展共青团工作提供部分经费支持,更是充分体现团员先进性的重要表现。
全州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共青团的团费收缴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团费按比例及时上缴工作。
2009
年度全州的团费收缴计划,是根据各级团组织上一年的年报统计,并依照团中央、团省委有关文件规定的收缴标准,测算出各基层团委应上缴的团费数额(附后)。团费收缴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教育广大团员增强团员意识的一项措施,各有关团委接此通知后,须认真搞好团费的收缴工作,要按所规定团费数额,于今年
12月
10日前交至团州委,以便团州委按比例按时上缴团省委、团中央。对不按时、不足额交纳团费的团组织,将取消参加本年度的共青团考核评比和有关奖励并通报批评。
附:
2009
年度各有关团委上缴团费计划表
共青团黔南州委
2009年
3月
31日
主题词
:
共青团
团费收缴
通知
共青团黔南州委办公室印
2009年
3月
31日
共印
35份
附件:
2009
年度各有关团委上缴团费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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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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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费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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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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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费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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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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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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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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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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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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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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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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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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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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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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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直机关团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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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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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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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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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师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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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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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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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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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医专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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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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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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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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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职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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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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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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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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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汽运公司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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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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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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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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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地测大队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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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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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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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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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公路管理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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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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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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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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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团费交纳方式分为现金和汇款两种。
开户名称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
开 户 行
:都匀市工商银行桥城支行
帐
号
:
2405040109026484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