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黔南青通字(
2008)
10号
关于转发贵州省少工委《
关于开展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都匀、福泉、独山、
瓮安、荔波
五县(市)少工委、少先队组织:
现将贵州省少工委《关于开展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的通知》(黔少发
[2008]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少先队组织按照通知的要求,结合各(县)市少先队工作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并及时将有关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团州委。
附:
关于开展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黔南州委
2008
年
4月
14日
贵州省少工委
黔少发
〔
2008〕
3
号
关于开展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做好组织、引导、服务少年儿童,促进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推动少先队事业取得新进步,按照全国少工委具体要求,省少工委决定在“手拉手一起走百万图书进乡村”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少年儿童为本,以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组织为主体,以共建共享促和谐为主题,以“手拉手”为主要形式,创建一批手拉手红领巾书屋
(架、角
),努力为广大少年儿童普及科技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积极倡导广大少年儿童团结互助、友爱奉献、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活动宗旨
通过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在旧书收集、整理、捐赠和使用过程中,树立环保和节约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贡献;通过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拓展少年儿童尤其是农村少年儿童读书学习的活动场所和教育阵地;通过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进一步深化“红领巾读书行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多读书,读好书”,激发少年儿童读书兴趣,兴起少先队文化建设热潮,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作贡献。
三、目标原则
2008
年创建
10个书屋、
100个书架、
1000个书角,今后逐年增加。各市
(州、地
)少工委要根据要求,自
2008年开始,因地制宜地开展创建活动(创建计划参见附件
2),今后逐年增加,经过各级少工委的努力,最终实现每个少先队大队和社区少先队组织配有一个红领巾书屋
(架
),每个少先队中队配有一个红领巾书角的目标。
四、创建内容
1
、命名与设立
活动创建的书屋
(架、角
)统一命名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
(架、角
)”。新建书屋可设立在学校少先队大队室,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在社区青年中心、农村青年中心等团属、队属活动阵地创设。各地应结合实际改扩建书屋
(架、角
),将原来“手拉手百万图书进乡村”活动中建设的图书室、图书架和图书角,统一规范名称,贴挂标识,并不断扩展书籍的收存、更新的数量和质量。由企事业单位援建
(或捐建
)的“手拉手红领巾书屋”,可以落捐建单位名称,以示鼓励。
2
、图书配置
“手拉手红领巾书屋
(架、角
)”配置的图书内容要健康向上、适合少年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需要,并要注重科学性、教育性、趣味性和可读性。主要包括:
(1)图书。少先队类:包括组织、活动、游戏等;故事、文学类:包括童话、故事、文学传记、小说等;知识、科技类:包括科普画报、计算机网络、绘画、书法等;教辅类:各科学习辅导书,各类字典、词典等。
(2)报纸、期刊类图书。
(3)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
出版物要注意时效性,杂志为
12个月内,报纸为
30天内。
3.创建标准
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是本次创建活动的重点。每个红领巾书屋应配备不少于
3个标准相对统一的图书架,不低于
1000册图书,应设专人管理。
手拉手红领巾书架。书架可设立在团队组织活动阵地或与其他活动阵地资源共享。手拉手红领巾书架应配备不少于
1个相对标准的图书架,不低于
300册图书。
手拉手红领巾书角。书角主要设立在学校各中队。书角的设立强调适用性普及性,每个图书角应不少于
100册图书。
五、推进方式
为保证“手拉手红领巾书屋”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各级团队组织要开辟多种渠道、利用各方面资源,鼓励各种
形式的捐助,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手拉手红领巾书屋”创建。
1
、对口援建。鼓励校与校之间、城市与农村少先队组织之间、县级少先队组织之间互助援建、共建书架。鼓励同一辖区内不同条件少先队组织间,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定点捐建红领巾书架。有条件县级少工委应长期设立面向社会的图书代捐代收点,汇总整理受捐图书并负责配送。
2
、捐资捐物。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冠名、挂牌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捐资捐物援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捐建人可自选捐建对象,也可以通过各级团队组织统一安排;可以捐助资金,也可以捐助出版物或基本设施;可以完整地捐建一到多家“书屋”,也可以为一到多家“书屋”解决部分问题,总之,方式灵活、数量不限。由企事业单位援建
(或捐建
)的“手拉手红领巾书屋”,可以落捐援建单位名称,以示鼓励。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是少先队组织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一项切实举措,各级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符合本地区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推进方案、书屋管理等规章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
2、扎实推进,注重实效。书屋设施配套,必须是正规合格产品,杜绝非法、不良出版物进入“手拉手红领巾书屋”。省少工委将对创建活动进行阶段督导检查,采取督导、自检、地区区间互检相结合的检查办法,把本次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
1
、“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标识
2
、
黔南州“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架、角)”创建计划表
3
、
黔南州“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架、角)”创建统计表
少先队贵州省工作委员会
2008
年
3月
20日
主题词:红领巾书屋
活动
通知
贵州少工委办公室
2008年
3月
20日印发
共印
20份
附件
1:
“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标识
说明:上图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标识,书架(角)标
识请参照制作。如需电子版标识,请与团省委少年部联系。
联系人:杨启旋
联系电话:
0851-6681050